各全市性社会组织:
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,根据辽宁省、大连市总指挥部决策部署,现就全市性社会组织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全市性社会组织暂停举办年会、研讨会、论坛、培训、会员大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。
二、全市性社会组织在此期间无法召开会议、不能按期换届、导致法人登记证书过期的,可申请延续登记证书有效期。(咨询电话:65850285)。
三、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登记审批业务时,建议选择网上办理,纸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送达(邮寄地址: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一楼C区7号窗口,邮编:116092,联系电话:65850285);确需现场办理的,应自觉遵守服务大厅疫情防控要求。
四、全市性社会组织各类聚集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大连市民政局
2020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