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中心

  • 协会四届五次理事会关于表彰会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  • 关于2022年会费缴纳的通知
  • 关于表彰2020年度抗疫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  •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
  • 关于征集心理咨询行业复工情况的通知
  • 对我市赴武汉驰援的医护人员提供两年义务心理咨询援助
  • 做好为我市赴武汉驰援的医护人心理援助工作
  • 关于招募《心理剧社》社员的通知
  • 关于召开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议暨联谊会的通知
  • 关于交纳2019年会费补充说明
  • 关于交纳2019年会费的通知
  • 关于召开协会第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
  • 关于开展2019年度分支机构考评暨评选优秀机构和工作者活动通知
  • 关于嘉奖志愿者和分支机构的决定
  • 关于上报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
  • 爱心大使|第三批关注老年人抑郁孤独公益行动
  • 爱心大使||第三批“护航童年,远离侵害”公益行动
  • 爱心大使||第二批“护航童年,远离侵害”公益行动
  • 爱心大使|第二批关注老年人抑郁孤独公益行动
  • 爱心大使||“护航童年,远离侵害”公益行动(第一批)
  • 爱心大使||关注老年人抑郁孤独公益行动(第一批)
  • 关于参加腾讯“99公益日”活动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
  • 关于落实大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通知'>关于落实大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通知
  • 欢迎入驻协会附属心理咨询中心
  • 关于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坊/心理咨询师流动站的通知
  • 征集承接市民政局2019年购买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
  • 关于召开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知
  • 沉痛悼念方顺杰同志
  • 关于开展2014一2018年度大连市心理咨询工作先进机构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  •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十五周年庆典筹备工作会议的通知
  • 参加“中国心理学会学校专业委员会第二届青少年生命教育高峰论坛”暨“第一届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成果
  • 关于招募实施《老年人抑郁筛查及心理干预服务项目》通知
  • 关于申报市科协2018年度《科技专家建议》的通知
  • 关于征集承接市民政局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申报项目的通知
  • 《关于创建“协会附属心理咨询中心”的决定》的决议
  • 关于报审第四批入库专家名单的通告
  • 关于报审第三批入库专家名单的通告
  • 关于征集承接市民政局2017年购买社会服务申报项目的通知
  • 关于报审市科协《大连市心理咨询行业专家库》第二批入库专家名单的通告
  • 关于大连市心理咨询行业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名单的通告
  • 采集专家信息建立心理咨询专家库的通知
  • 郑重声明
  • 关于开展2017年“全国科技工作者日”活动的通知
  • 关于召开协会第三届四次理事(扩大)会议
  • 通报:关于征集和申报市民政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情况
  • 关于征集承接市民政局购买社会服务申报项目的通知
  • 关于收缴2016年会费通告
  • 【心理咨询组】大连市反家暴志愿者联盟招募!
  • 协会放假通知!!
  • 关于招募家庭教育工作者担任兼职社区家庭教育顾问的通知
  • 《大连心理咨询行业大全》机构篇火热征集中!
  • 关于 “大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” 招募专家和讲师的通知
  • 《大连市心理咨询行业大全》编辑出版工作即将启动!
  • 《大连心理咨询行业大全》编委会征集组工作研讨会议纪要
  • 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微信公众帐号正式开通!
  • 热烈庆祝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网站正式开通!
  • 2015年会费收缴通知
  • 更多
    协会动态
    协会动态 |更多
    联系我们 |详细
    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民康街15号报业大厦23-D室
    电话:0411-39768800

    协会动态

    当前位置:首页 > 协会动态

    关于交纳2019年会费延期的通知

    日期:2019-12-26 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未知 点击量:168

    各会员(含团体会员)、分支机构:

    根据《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章程(修正案)》和《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至12月25日最后缴纳会费截止日,大多数会员已经缴纳会费,但因各种原因而未能及时缴费的部分会员,提出延期缴费的申请,经核实,决定将缴费日期延至12月31日。逾期,将按“自动丧失会员资格”规定处理。

    一、会费交纳标准

    (一)个体会员

    1.会员:60元/年;

    2.理事、监事:110元/年;

    3.常务理事:160元/年;

    4.会长、监事会主席、秘书长、副会长:210元/年。

    (二)团体会员

    1.普通团体会员:600元/年(其中享受会员优惠待遇的在15人以内);

    2.理事团体会员:1000元/年(其中享受会员优惠待遇的在20人以内);

    3.常务理事团体会员:3000元/年;

    4.副会长团体会员:5000元/年。

    二、会费交纳方式

    1. 通过网上扫二维码方式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由大连心检中心收钱吧代收转,请务必在界面右上角备注里注明姓名和所属分支机构(没参加分支机构的,注明“待定”),并截屏留存。

     

    注:已缴费但未标注姓名和分支机构的会员,请致电39768866协会财务进行核对,联系人:盛尧。

    2.银行账户汇款

    收款单位: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

   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

    帐号:3400200109008850516

     

    请各分支机构做好本机构会员缴纳会费的通知和督办。建议采用特教专委会的接龙方式进行缴费的组织、督办、统计和核对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办公室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12月26日

     
    相关文章推荐:
  • “平安中山”公益心理服

    协会会员朋友积极参与,中山区委宣传部"学雷锋服务惠
  • 关于交纳2019年会费

    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是会员自愿加入协会的组织
  • 关于落实大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通知'>关于落实

   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大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
  • 欢迎入驻协会附属心

    为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“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
  • 

    合作伙伴